根據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台灣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及《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将我校2023年本科生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推薦評審工作的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台灣、港澳及華僑在學本科生。
二、獎學金等級、獎勵标準及名額分配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特等獎1名,每生獎勵8000元;一等獎4名,每生獎勵6000元;二等獎6名,每生獎勵5000元;三等獎10名,每生獎勵4000元。
台灣學生獎學金一等獎1名,每生獎勵6000元;二等獎2名,每生獎勵5000元;三等獎3名,每生獎勵4000元。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制”方針,認同一個中國,擁護祖國統一;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4.入學考試成績優秀或在校期間勤奮刻苦、成績優良,老生上一學年度A、B、C、D類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5.在校無欠費情況。
四、參評資格
有以下情況的學生不能參評獎學金,對在獲得獎學金後發現以下情況的學生,取消其獲獎資格,并向上級報告。
1.有反對“一國兩制”、“一個中國”的言論或行為;
2.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參加非法社團組織;
3.違反校規、校紀;
4.在獎學金的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背評選流程的行為。
五、獎學金的申請及評審
1.學校不做名額分配,學院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組織審核推薦,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根據獎學金申請條件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獎學金申請表;
2.學院組織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經學院黨委的在校表現審核,在院内公示3個工作日後,報學校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校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彙總評選,協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議,确定最終建議獲獎名單,在校内公示5個工作日後,上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六、具體要求
1.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
2.《申請表》需填寫電子版表格,申請等級不填,請控制表格内容,保證僅在一頁内呈現;
3.請于11月22日上午9:00之前,将上一學年成績單紙質版提交到學院225辦公室,并将獎學金申請表電子版、推薦彙總表電子表發送至lyyfwxytw@163.com。
附件:
1.獎學金申請表及填表說明
2.推薦彙總表
3.相關文件
黨委學生工作部
學生工作辦公室
旅遊與服務學院團委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