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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韓國國家研究基金會合作交流與雙邊研讨會項目指南

發稿時間:2024-01-30 16:02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韓國國家研究基金會(NRF)的合作協議,雙方共同資助中韓兩國科研人員在科學研究基礎上開展的合作交流與雙邊研讨會項目。

  一、 項目說明

  (一)項目類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華召開國際(地區)學術會議(在華會議)、出國(境)參加雙(多)邊學術會議(出國會議)三類項目。

  (二)資助領域和申請代碼。

  資助領域包括數理科學、化學科學、生命科學、地球科學、工程與材料科學、信息科學、管理科學和醫學科學。申請代碼1須根據資助領域和研究内容選擇對應的申請代碼,建議選擇至最後一級。

  (三)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5萬元/項。

  (四)資助規模。

  拟資助30項左右,其中合作交流項目20項左右、學術會議項目10項左右。

  (五)資助内容。

  對于合作交流項目,NSFC資助中方研究人員訪韓的國際旅費和韓方研究人員訪華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NRF資助韓方研究人員訪華的國際旅費和中方研究人員訪韓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對于在華會議項目,NSFC資助中方舉辦會議所需的會議費和中、韓雙方參會人員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NRF資助韓方參會人員的國際旅費。

  對于出國會議項目,NSFC資助中方參會人員的國際旅費。NRF資助韓方舉辦會議所需的會議費和中、韓雙方參會人員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六)項目執行期。

  合作交流項目執行期為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學術會議項目執行期為1周,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 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合作交流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是202512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内容。

  申請學術會議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是202412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

  在研項目的主要參與者作為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并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

  (二)韓方合作者應符合NRF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中韓雙方申請人需分别向NSFC和NRF提交項目申請。單方提交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 限項申請規定

  (一) 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制。

  (二) 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制。

  (三) 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NRF(中韓)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報說明

  (一) 申請人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内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grant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

  (2)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

  (3)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4)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

  (5)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NRF(中韓)”,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申請學術會議項目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

  (2)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

  (3)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4)點擊“在華召開國際(地區)學術會議(組織間協議項目)”或“出國(境)參加雙(多)邊學術會議(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

  (5)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NRF(中韓)”,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3. 申請書填寫說明。中韓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英文)、雙方依托單位(中英文)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緻。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應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申請學術會議項目,應列出會議日程安排和拟參會人員信息。中方參會人員應至少來自國内3個不同的單位,且每個參會人員均須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

  4. 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内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21〕177号)》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5.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申請合作交流項目須提交合作交流協議(協議模闆見附件1)。中韓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内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産權等問題達成一緻,并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2)申請學術會議項目須提交英文申請書(模闆見附件2)作為中文申請書附件提交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同時,項目申請人須提供中韓參會人員名單,申請在韓國召開的雙邊學術研讨會隻要求中方組織者一人填寫中文申請書。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二) 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版。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項目獲批準後,需将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版申請書嚴格保持一緻。

  (三) 項目申請接收。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4122日至202422116時。本校申報需在2月19日前提交系統進行審核。韓方合作者須在NRF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向NRF提交申請。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提醒依托單位科管部門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關閉在線申報前确認并提交電子版申請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将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緻電項目聯系人。

  五、 拟批結果通知

  将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通知資助結果。

  六、 項目聯系人

  (一)中方聯系人。

  聯系人:張樂,榮念赫

  電 話:010-6232 8404, 6232 6998

  郵 箱:zhangle@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二)韓方聯系人。

  CHO Eunhye (Ms.)

  電 話:02-3460-5587

  郵 箱:grace292@nrf.re.kr


  附件:1.合作交流協議模闆

     2.學術會議項目英文申請書模闆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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