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批準,現就做好2023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以下簡稱研究專項)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宗旨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國家“十四五”時期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和《關于深化新時代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創新的若幹意見》以及《中央宣傳部教育部關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中進一步加強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教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圍繞着力解決好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這個根本問題,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和教學基本規律、重大問題,推動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改革創新,不斷增強課程的思想性、理論性、針對性和親和力,努力培養擔當民族複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申報對象與資助額度
研究專項主要面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思政課教師及相關研究人員、省級以上黨校(行政學院)思政教學科研人員、省級以上教育研究相關機構科研人員和軍隊院校政治教員。重點項目每項資助35萬元,一般項目每項資助20萬元。
三、申報條件
(一)課題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國家社科基金有關管理規定。
2.申請重點項目需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申請一般項目需具有中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研究專項,申報2023年度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及其課題組成員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研究專項,承擔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研究專項。
4.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次研究專項,須在《國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别,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本次研究專項。
(二)課題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在相關領域具有較強的師資隊伍、科研力量和紮實的學術積累。
2.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3.能夠為開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四、學校工作安排
本研究專項實行網絡申報和評審。具體安排如下:
1.申請人在線申報的同時仍需提交紙質版《申請書》2份(A3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并确保線上線下《申請書》數據内容完全一緻。《課題論證活頁》不需提交紙質版。
網絡申報系統于10月20日至11月1日開放,在此期間申報人可在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實名信息注冊賬号後登錄系統,并按規定要求填寫申報信息(已有賬号者無需再次注冊)。請務必于10月25日之前提交申報信息,給社科部/天津市社科工作辦審核及課題組修改時間,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台中的“項目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台,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管理以該系統為準。有關申報系統及技術問題請咨詢400-800-1636,電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 各學院/研究院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嚴格審核申報資格、申報質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申請人及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師德學風和必備條件等,按規定做好申報信息審核,由各單位統一于11月1日上午将申報材料彙總表和紙質版《申請書》(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2份),申報材料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mayaxuan@nankai.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項
2023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繼續實行限額申報,限額指标另行下達。各省(區、市)社科管理部門、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和申請單位要着力提高申報質量,減少同類選題重複申報。
申請人根據教學實踐和研究實際自主确定科研團隊。鼓勵能夠依托知名高校進行課題管理并牽頭開展大中小學思政課一體化研究的重點中小學思政課教學名師、骨幹教師和相關研究人員參與申報和研究。申請人可根據《2023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課題指南》(見附件1)條目直接申報,也可根據《課題指南》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結合自身研究實際和教學實踐适當修改課題名稱申報或者自拟選題申報。自拟選題與按《課題指南》申報的選題在評審程序、評審标準、立項指标、資助強度等方面同等對待。項目完成時間為2-3年。
申請人應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詳見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網站)的要求,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申報課題須按照《申請書》和《課題論證活頁》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并責成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結項成果形式原則上須與預期成果一緻;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最終成果實行匿名通訊鑒定,鑒定等級予以公布。除特殊情況外,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後出版,擅自出版者視為自行終止資助協議。
社科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