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MOST)、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巴西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委員會(CNPq)、俄羅斯科學與高等教育部(MSHE)、印度科學技術部(DST)、南非科學技術部(DST)、南非國家研究基金會(NRF)等科研資助機構在金磚國家科技創新框架計劃(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下達成的開展聯合資助合作研究項目的協議,各方将于2023年在氣候變化領域共同資助各國科學家開展合作。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方向和申請代碼。
2023年度合作領域包括以下4個資助方向:
1.局部尺度适應與流域尺度适應性反應的韌性建設(Building Resilience: local scale adaptation and adaptive response at catchment scale),申請代碼1請選擇C0307、D01下屬申請代碼;
2.基于對地觀測技術的氣候變化影響和結果評估(Earth Observation Technology-based assessment of the impacts and consequences of climate change),申請代碼1請選擇C0308、D01、D05下屬申請代碼;
3.應用“食品-能源-水”系統關聯方法對氣候變化進行跨部門管理的系統響應(Systematic response–Using water, energy, food nexus approach for a cross-sectoral management of climate change),申請代碼1請選擇D01、G0411下屬申請代碼;
4.低窪沿海地區社會-生态系統風險(Risks to low-lying coastal socio-ecological systems),申請代碼1請選擇C0313、D01、G0411下屬申請代碼。
每個資助方向的具體内容見附件1。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1的申請書将不予受理。
(二)資助規模。
拟資助項目數量為10項左右。
(三)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20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各國資助機構負責資助本國科學家開展合作研究。
(四)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外方合作者應符合各國資助方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國内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
(四)合作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合作和優勢互補。
(五)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說明請見《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本項目屬于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本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合計限2項的範圍。
(四)《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項目申請應由金磚五國中至少三國科學家作為合作者聯合撰寫,其中一人作為主申請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負責與金磚國家科技創新框架計劃秘書處的聯絡,并向金磚國家科技創新框架計劃申報系統(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項目英文申請書,截止時間為:莫斯科時間2023年11月1日下午15時。
除此以外,中方申請人不論是否擔任LPI,均須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提交一份中文申請書。為使申報工作順利進行,中方申請人請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内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s://grant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 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請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BRICS(國際組織)”,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3.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内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21〕177号)》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4.附件材料。請将與外方合作者共同填寫并已經于莫斯科時間2023年11月1日下午15時前向金磚國家科技創新框架計劃申報系統提交的英文申請書電子版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無此英文材料附件的中方申請将不予受理。
5.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後,将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緻。
6.合作協議。項目獲批準後,申請人須與外方合作者簽署合作協議(模闆見附件2),就合作内容及知識産權等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達成一緻。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版。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三)項目申請接收。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1月8日下午16時;外方合作者須在各國資助機構規定的截止時間前提交申請。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提醒依托單位科管部門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關閉在線申報前确認并提交電子版申請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将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緻電項目聯系人。
五、資助結果公布
2024年6月将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通知資助結果。
六、項目聯系人
中方聯系人:張樂,榮念赫
電話:+86-10-6232 8404,6232 6998
郵箱:zhangle@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金磚國家科技創新框架計劃秘書處聯系人:Mr. Yaroslav Sorokotyaga
郵箱:brics@rfbr.ru
附件:1.項目英文指南
2.合作研究協議書撰寫說明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