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天津市社會科學評獎委員會安排,第十八屆天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工作現已啟動,現就本屆社科獎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天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設四個獎項等級: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二、參評範圍
(一)申報成果的認定
1.評獎接受申報範圍應是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成果(含專著、論文、研究報告、智庫成果、社科普及讀物、工具書、古籍整理、譯文、譯著等),以及未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研究報告和進入黨委政府決策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文稿等智庫成果。
2.如成果屬多卷(冊)或系列叢書,可整體申報(以最後一本出版時間為準),也可單卷(冊)申報。如整體已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其中的一卷(冊)不可再重複申報。如整體中的一卷(冊)已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則不可再整體重複申報。論文集一般不能作為著作參評,其中的單篇文章可作為論文參評。
3.申報未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研究報告類成果,須為省部級及以上單位立項且已結項,結項時間符合申報時限要求;申報成果至少有兩篇與研究報告核心内容相對應、附有項目編号的論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其中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成果須同時提交單位蓋章的查重報告(原則上重複率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複制比不超過20%),該查重報告需作為佐證材料在系統上傳。
4.申報進入黨委政府決策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文稿等智庫成果,須經副省(部)級及以上黨政領導肯定性批示,主體内容被廳司局級(含)以上黨政機關或實際應用部門采納,申報時須提供采納證明原件等相關證明材料,轉化為法律法規或政策規章等成果效果和社會影響方面的佐證材料,無著作權争議或學術規範問題的單位證明。
5.在讀博士生和在站博士後申報成果須隻署名天津市有關單位。
(二)申報成果的時限
1.本屆參評成果應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成果。公開發表出版的成果以發表時間或版權頁出版時間為準;未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研究報告類成果以結項時間為準;未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智庫成果以肯定性批示時間或實際采用時間為準。
2.未參加上一屆天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的成果(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或者參加過上一屆天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未獲獎但在2020年12月31日以後取得重要學術評價和重大社會反響,并能提供充分佐證材料的成果,經本人申報、單位同意、評獎辦公室審查合格,也可按程序申報參評。
(三)申報者的認定
1.申報者應是2021年1月1日以來隸屬關系為天津市(含中央和各省區市駐津單位)的個人或者集體(含在讀博士生和在站博士後)。
2.申報成果署名界定。論文以正文标題下署名為準;著作等以公開出版署名為準;未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研究報告類成果以結項證書署名為準;未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智庫成果,以署名為準,沒有署名的,以主要合作者簽字、申報單位或采用單位蓋章的相關證明材料為準。著作的封面或版權頁如沒有明确寫明合作者順序,但确為合著的,作者應出具合作者排序說明,并由主要合作者簽字及申報單位蓋章。
3.作為第一作者的申報者最多可申報2項成果。其中可申報1項由個人獨立完成的成果和1項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集體成果。也可同時申報2項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集體成果。但1人不能同時申報2項獨立完成的成果。
4.由兩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集體成果,按正式發表或出版成果的署名申報,未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研究報告類成果以結項證書上完成者的署名順序申報,一項成果最多署名5人,并提供各自承擔工作任務和研究内容的證明材料。有省部級及以上重大項目支持的成果,主要完成者較多,經申報人申請、單位審核、市評獎辦審定同意後,署名人數可适當增加。署名為“××單位”的成果,原則上以署名單位名義申報。
5.在職副局級(含)以上領導的成果原則上不得參評,編制在高校、黨校(行政學院)、獨立社科研究機構的,其成果可以參評。
6.申報作者在天津市工作期間完成的成果,申報後調離天津市的,該成果可以參評;申報前調離天津市的,不再受理該成果申報。申報者工作單位屬于在天津市内變動的,具體申報單位由作者與原單位商定,所屬存在争議的成果不予受理。
7.已故作者的成果,可由其法定繼承人代理,通過作者生前所在單位申報;多人合作的成果,第二作者在出具征得已故第一作者法定繼承人和其他作者同意的證明後方可申報,署名仍以實際出版或發表時順序為準。(該同意證明需作為佐證材料在系統中上傳。)
8.著作的顧問、編委、主審等原則上不具有申報權。
(四)以下成果不在申報範圍:
1.文學作品、美術作品、音樂作品等藝術創作成果(含該類成果的譯文譯著)、教材、輔助教材不在申報範圍之内。
2.凡已獲得中國出版政府獎、中華優秀出版物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頒發的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的成果和相當于省部級獎勵(如孫冶方經濟科學獎、安子介國際貿易研究獎、薛暮橋價格研究獎、吳玉章人文社會科學獎、郭沫若中國曆史學獎、孫平化日本學學術獎勵基金、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等)的各類成果(含再版)不得參評。
3.知識産權有争議尚未妥善解決的成果不得參評。
4.公文、法律、法規等文件不得參評。涉密類成果的申報按照保密法規相關要求執行。
5.成果作者違反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師德師風受到懲處和存在學術不端、學風不正等行為的不得參評。
三、評選标準
(一)獲獎成果應堅持以下标準:
突出政治性。優秀成果應堅持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保持高度一緻,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将黨的創新理論成果有機融入和體現在學術研究中。
突出專業性。優秀成果應強化學科支撐和學術引領,遵循科研基本要求和發展規律,做到主題突出、觀點鮮明、條理清晰、論據可靠、數字準确、語言精煉、行文規範、文風樸實,具有較強的規範性、嚴謹性、科學性、全面性和系統性,充分體現紮實的科研功底和良好的學風學養。
突出創新性。優秀成果應緊跟國内外學術前沿和學科建設發展動态,挖掘新材料、運用新方法、提出新觀點、提煉新概念、闡明新道理、解決新問題、形成新表達,積極反映在理論創新、實踐探索基礎上的學術創造,充分體現鮮明的繼承性、原創性、時代性特征,成為具有吸引力、說服力和感染力的學術精品。
突出實踐性。優秀成果應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握中國式現代化的曆史沿革和實踐要求,不斷深化對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規律性認識,全面系統地提出解決現實問題的科學理念、有效對策,用黨的創新理論及時科學解答時代新課題;研究總結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着力”重要要求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津沽大地紮實實踐的經驗成效;研究探索天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生動實踐,把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優勢、産業基礎優勢、科技教育人才核心優勢、港口“硬核”優勢、城鄉空間資源優勢轉化為高質量發展優勢等的對策建議。
(二)在堅持以上标準同時,各等級獎項應符合以下條件:
特等獎。選題具有特别重大意義,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特别是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學習貫徹和研究闡釋上有重大創新性突破,對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作出重大貢獻,學術界同行公認達到國内領先水平;或對研究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發揮重大作用。
一等獎。選題有重大意義,在推進理論創新或學術發展上有突出貢獻,達到先進的學術水平,在學術界産生重要影響;或對研究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發揮重要作用,有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等獎。選題有重要意義,在推進理論創新或學術發展上有重要貢獻,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在學術界産生較大影響;或對研究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發揮較大作用,産生較大影響。
三等獎。選題有較大意義,在推進理論創新或學術發展上有新的見解和貢獻,在學術界産生一定影響;或對研究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發揮積極作用。
(三)在把握基本評審标準的同時,成果應充分體現所在分類的特點。
1.基礎研究類成果應在本學科、本專業某一領域填補某項空白,或者在原有研究基礎上有新的建樹,或者在某些問題的研究上有科學獨到的見解,對學科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應用研究和智庫成果應在研究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等問題上有創見,對黨政機關和實際應用部門重大決策的形成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為重大現實問題的解決發揮了積極作用,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科普讀物應是宣傳普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理論創新成果,宣傳普及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成就,宣傳普及社會科學基本知識與科學精神、科學方法,具有較強的科學性、知識性、普及性,通俗易懂、喜聞樂見。
4.工具書應觀點正确,資料翔實可靠,具有較強的科學性、系統性、客觀性,對科研、教學和實際工作有重要參考價值。古籍整理應翻譯、注疏準确,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史料史實考證上有新發現。譯文、譯著應符合版權規定,體現原著原意,對研究經濟社會發展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四、申報流程和要求
(一)本次評獎施行網絡申報模式。申報者在規定時間内登錄天津社科網社科評獎申報系統(http://www.tjskw.org.cn/)進行注冊,按照要求完成材料上傳和提交确認。填報内容包括:一是成果及作者基本情況;二是成果簡介;三是成果原件電子版;四是轉載、引用、書評等佐證材料電子版。申報者須對填報内容的真實性負責,同時确保網上提交内容同紙質版材料相一緻。合作者順序應與成果正式出版、發表或結項及采用時的署名一緻。申報截止後不再接受申報和修改,所有上傳材料須嚴格遵守保密有關規定,涉密或不宜對外公開的材料不得上傳。
具體線上流程請參見附件2:第十八屆天津市社科評獎申報平台操作說明(申報者)。
(二)本屆評獎學科組設置為:馬克思主義,哲學,文學,藝術學,曆史學,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綜合,智庫成果。申報者應根據其成果内容,對照學科組所含學科分類,自行選擇申報學科組。
具體學科組及所屬學科參見附件3:第十八屆天津市社科評獎學科組設置。
設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闡釋成果選項,各學科組成果凡是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出學理闡釋、學術研究和大衆傳播的成果;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融入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建設,指導學科研究和發展,推進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建構等的成果均可選填此項,并簡述研究闡釋的主要體現及特色。
研究報告類成果根據内容選擇相應學科組申報;進入黨委政府決策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文稿等智庫成果,選擇智庫成果組申報;社科普及讀物、工具書、古籍整理、譯文、譯著、年鑒、志書、音像制品等一律選擇綜合組申報。填報提交成功後,不再辦理改報手續。
(三)著作類成果,需提交CIP下載證明(中央宣傳部出版物數據中心http://www.pdc.capub.cn輸入著作CIP數據核字号後,打印驗證信息頁面),申報者本人簽字,申報單位審核加蓋單位公章後,裝訂在佐證材料中。
(四)外文成果須附中文提要,其中論文類成果須附中文全文翻譯;著作類成果須附主要章節的中文翻譯(不少于5000字),并提供中文目錄。申報者所在單位需要開具證明,對外文成果中文提要的準确性、真實性、政治性負責。在國外電子期刊發表論文、作者隻有電子版沒有紙質原件的,申報者在提供電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時,需提供文章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碼,并登DOI驗證網站(http://www.doi.org/)将輸入DOI地址後查詢得到的網頁打印,申報者本人簽字,申報單位審核加蓋單位公章後,裝訂在佐證材料中。
(五)佐證材料包括課題立項、轉載、評介、獲獎、播放、引用、領導批示、成果被采納等學術影響和社會反響,須是與申報成果直接相關。引用、轉載須有科技查新工作站、圖書館或CNKI等檢索網站等官方平台出具的收錄及引用證明,否則不予采納;評介須為權威機構評價結果或公開發表的權威專家書評、文評等。
(六)智庫成果隻需在網上填寫申報并打印《申報評審表》,無需上傳申報成果及佐證材料電子版,線下提交紙質版。
五、材料報送及時間安排
(一)紙質材料報送
本屆評獎辦公室不接受個人申報,我校所有申報成果均需通過社科部統一上報。紙質申報材料包括評審表、申報成果、佐證材料,由申報人提交給本單位科研秘書,并進行初審。書面申報材料必須與網上申報的内容保持一緻。紙質材料包括:
1.《第十八屆天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一式3份。申報者在按照前述要求完成網上申報程序,并通過學校社科部管理員審核後,即可在網絡申報結束之前打印表格(申報表用A4紙單面打印左側裝訂即可),未通過社科處審核通過的申報表格無效。
2.申報成果:一式3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專著類成果提交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原書3本;論文類成果提交成果3套(至少1本成果期刊原件,複印件需包含期刊的封面、目錄、版權頁以及文章全文);研究報告類成果打印裝訂稿一式3份。所有的成果均需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标簽,标明“申報成果”字樣,并列出申報單位、申報者與申報學科信息。
3.佐證材料:一式3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複印件須制作目錄并單獨膠印成冊,材料内容、數量及順序須與《申報評審表》内所填内容一緻。佐證材料每份單獨膠印成冊,順序為:封面、目錄(申報者自行排版)、各類佐證材料。
評審表、成果、佐證材料以及其它必要的材料務必單獨裝訂後裝入檔案袋并将填寫無誤的申報作品卷卷皮(附件4:第十八屆天津市社科評獎卷皮模闆)粘貼在檔案袋上面,以便查找。各二級單位同時報送《第十八屆天津市社科評獎申報彙總表》紙質版(附件5,加蓋公章),同時将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社科部郵箱:liuzhi@nankai.edu.cn。
(二)時間安排
1.線上申請:
8月14日至9月5日,所有申請人員完成線上申請。
2.校内審核:
(1)9月8日前,各二級單位需按照評獎範圍和申報條件對本單位申報成果認真進行資格審查以及意識形态審核工作;
(2)9月6日-10日,社科部将集中進行申報材料的校内初審,請申請人根據審核意見修改後及時提交;9月10日-14日,完成校内最終審核。
3.材料報送:
9月18日-19日,各二級單位統一提交紙質材料(申報成果紙質材料及彙總表)至社科部,不受理個人報送。
紙質材料報送地點:津南校區綜合業務西樓302。
除此通知外,為了方便各單位及申報人更好理解申報要求,請各單位及申報人詳細閱讀《第十八屆天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工作的相關提示》(附件1),有相關情況随時聯系學校社科部。
聯系人:劉志。聯系電話:23502426,15022552192
社科部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