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比利時弗蘭德研究基金會(FWO)雙邊合作協議及後續達成的共識,2023年度雙方将繼續共同資助兩國研究人員之間開展的合作交流項目。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數學和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地球科學、工程與材料科學、信息科學、管理科學、醫學。
申請代碼1須選擇上述資助領域所對應科學部的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到最後一級。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1的申請書将不予受理。
(二)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0萬元/項。
(三)資助内容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中方研究人員訪比的國際旅費(機票為經濟艙)和在比期間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FWO負責資助比方研究人員訪華的國際旅費和在華期間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
(四)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必須正在承擔(主持人或參與者)2024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并必須依托此項目進行申請,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内容。
(二)比方合作者應符合FWO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根據比方對此類項目的要求,中方申請人和參與者也需在FWO網站完成注冊(詳見比方項目指南)。
(四)中比雙方申請人需分别向NSFC和FWO遞交項目申請,對于單方提交的申請将不予受理。
(五)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一)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範圍。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制。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FWO(中比)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四)應符合《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要求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内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grants.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FWO(中比)”,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基金項目的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3. 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内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21〕177号)》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項目資金預算表僅包括“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填寫入序号第4項“業務費”,本項目無間接費用。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内容,按交流年度為出訪人員的國際旅費、在比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制定詳細預算。
4. 申請書填寫說明。中比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雙方依托單位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緻,否則将不予受理。
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應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項目參與人必須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者參與者。
5.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比方申請人和來訪人員的個人簡曆。
(2)合作協議(協議模闆見附件)。中比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内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産權等問題達成一緻,并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版。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本年度隻需上傳一次)。
(三)項目申請接收
中方信息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6月29日16時(北京時間)。本校申請在提起一周在系統提交進行審核。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緻電項目聯系人。
五、批準結果通知
将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通知資助結果。
六、項目聯系人
中方聯系人:徐進
電話:+86-10-62325351
郵箱:xujin@nsfc.gov.cn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比方聯系人:Tinne Jacobs
電話:+32-2-5501544
郵箱:Tinne.Jacobs@fwo.be
附件:合作協議模闆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