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波蘭國家科學中心(NCN)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及之後達成的共識,2023年度雙方将繼續共同資助中國與波蘭科研人員之間開展的合作研究項目,以促進兩國科學家進行合作與交流。
一、項目說明
(一) 資助領域和申請代碼
申請人可在以下4個領域範圍内自主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合作研究:
1. 數學與物理(申請代碼1須選擇A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到最後一級);
2. 地球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D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到最後一級);
3. 信息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F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到最後一級);
4. 管理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G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到最後一級)。
未按要求填寫申請代碼1或填寫除上述4個資助領域外其它申請代碼1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二) 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50萬元/項(直接費用)。
(三) 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和雙方達成的共識,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波方合作者應符合NCN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CN提交申請。單方提交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三)合作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合作和優勢互補。
(四)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本項目屬于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三)本合作研究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合計限2項的範圍。
(四)《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内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2.申請人須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請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NCN(中波)”,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3. 預算編報。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内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21〕177号)》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4.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須包括:
(1)合作雙方共同撰寫的英文申請書(英文申請書模闆見附件1)。中、英文申請書的基本内容須保持一緻。
(2)合作協議(協議參考範本見附件2)。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内容及知識産權等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達成一緻并簽署合作協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及項目清單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項目獲批準後,需将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緻。
(三)項目申請接收
中方信息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16日16時(波方申報截止時間為波蘭時間2023年3月15日12時)。本校申報需在系統截止日期前一周提交進行形式審核。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緻電項目聯系人。
五、拟批結果公布
2023年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将發布項目批準通知書。
六、聯系方式
(一) 中方聯系人
徐 進
電話:+86-10-62325351
郵箱: xujin@nsfc.gov.cn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 波方聯系人
Magdalena Dobrzańska-Bzowska
電話:+48-532-080-275
郵箱: Magdalena.Dobrzanska-Bzowska@ncn.gov.pl
Magdalena Nowak
電話:+48-538-105-453
郵箱: magdalena.nowak@ncn.gov.pl
附件:1.英文申請書模闆
2.合作協議參考範本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