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别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決策部署,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創新推進民族理論研究,為加強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提供智力支持,根據《國家民委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決定啟動2022年度國家民委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後期資助項目範圍
主要資助對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有重要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緊緊圍繞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推進民族領域重大基礎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一)深化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闡釋;
(二)有關構建中國特色民族理論研究體系研究;
(三)樹立和宣傳正确中華民族曆史觀研究;
(四)中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文獻研究;
(五)各民族在空間文化經濟社會心理的嵌入研究;
(六)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研究;
(七)新發展階段各民族共同實現現代化研究;
(八)世界民族問題研究等。
上述後期資助成果主要包括學術專著、研究報告、資料彙編等,通俗讀物、論文集、教材、軟件、譯著等不在資助之列。
二、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二)項目申報者須有依托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宗)委(廳、局)負責本地區民族工作部門項目申報的組織和統一報送工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項目申報的組織和統一報送工作。各單位要嚴格把關,做好遴選推薦工作,并提供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條件和信譽保證;
(三)每個項目的負責人隻能申報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課題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可以參加至多兩個課題的申請;已承擔國家民委民族研究項目但尚未結項的課題負責人不能申報;
(四)申報項目的課題負責人,須已開展實際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務的80%以上内容;
(五)申報項目的成果核心内容須未出版或發表,且未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項目的資助或獎勵;須符合學術規範,不存在知識産權争議。
(六)已經簽訂出版合同、納入出版社出版計劃或有出版社推薦的研究成果優先。
(七)未獲得其他後期資助項目支持。
三、項目管理和經費
所申報項目均按照《國家民委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統一管理。經費資助額度為每項5萬元,實際資助額度以評審結果為準。項目經批準立項并簽訂協議後,即可獲得經費資助。首期撥款為資助總額的80%。
後期資助項目原則上應在一年内完成,确有需要延長須提前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可延長半年。
後期資助項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後向國家民委民族研究項目管理辦公室提交研究成果,由國家民委組織專家進行鑒定,鑒定合格後方可結項。
四、材料報送要求
(一)填寫課題申請表。在國家民委網站下載并填報“國家民委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課題申請表”(以下簡稱課題申請表),連同申報成果一起報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并蓋章。
(二)申報材料包括:課題申請表、申報成果各一式1份。另需撰寫成果核心内容1份(主要包括對問題的描述、原因分析、對策建議等,不超過5000字)。課題申請表用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申報成果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在申報成果中,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所在單位等信息,否則取消申報資格。
(三)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撰寫的申報成果,須附一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稿。
(四)電子版申報材料以“申請人單位+姓名”命名的申請表(word格式及蓋章後的PDF格式)、申報成果和核心内容(word格式)彙總後于2022年10月26日前将申報材料發送至社科部郵箱xmk@nankai.edu.cn,待社科部審核無誤後于10月28日前将紙質版申報材料交至津南校區綜合業務西樓302,由社科部統一蓋章後寄出。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社科部聯系。
民委聯系人及電話: 薛老師 010—66508817
社科部聯系人及電話:白常霖 022-23502426
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