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日本學術振興會(JSPS)的合作協議,雙方共同資助中日兩國科研人員在科學研究基礎上開展的合作交流與雙邊研讨會項目。
一、 項目說明
(一) 項目類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華召開國際(地區)學術會議(雙邊研讨會)、出國(境)參加雙(多)邊學術會議(雙邊研讨會)三類項目。
(二) 資助領域和申請代碼
數理科學、化學科學、生命科學、地球科學、工程與材料科學、信息科學、管理科學、醫學科學。申請代碼1須根據研究内容選擇對應的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三) 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20萬元/項。
(四) 資助規模
拟資助19項,其中合作交流項目15項,雙邊研讨會4項(一般為2項在華會議,2項出國會議)。
(五) 資助内容
對于合作交流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中方研究人員訪日的國際旅費和日方研究人員訪華的住宿費、夥食費和城市間交通費。JSPS資助日方研究人員訪華的國際旅費和中方研究人員訪日的生活費和城市間交通費。
對于在華召開的雙邊研讨會,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中方舉辦會議所需的會議費和中、日雙方參會人員的住宿費、夥食費和城市間交通費。JSPS資助日方參會人員的國際旅費。
對于在日召開的雙邊研讨會,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中方參會人員的國際旅費。JSPS資助日方舉辦會議所需的會議費和中、日雙方參會人員的住宿費、夥食費和城市間交通費。
(六) 項目執行期
合作交流項目執行期為2年9個月,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雙邊研讨會項目執行期為1周,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 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合作交流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内容。
申請雙邊研讨會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
在研項目的主要參與者作為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并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
(二)日方合作者應符合JSPS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中日雙方申請人需分别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和JSPS遞交項目申請,對于單方提交的申請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 限項申請規定
(一) 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制。
(二) 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制。
(三) 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JSPS(中日)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四) 《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報說明
(一) 申請人注意事項
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内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JSPS(中日)”,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申請雙邊研讨會項目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在華召開國際(地區)學術會議(組織間協議項目)”或“出國(境)參加雙(多)邊學術會議(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JSPS(中日)”,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3. 申請書填寫說明。中日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英文)、雙方依托單位(中英文)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緻。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應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項目參與者須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
申請雙邊研讨會項目,應列出雙邊研讨會的日程安排和拟參加研讨會的人員信息。中方參會人員應至少來自國内3個不同的單位,且每個參會人員均須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
4. 經費填寫要求。項目資金預算表僅限填寫序号第9項“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本項目無間接費用。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内容,按交流年度為出訪及來訪人員的國際旅費、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或舉辦會議的相關費用,包括場地租用、會議材料印制等制定詳細預算。
5.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須提交合作交流協議(協議模闆見附件1)。中日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内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産權等問題達成一緻,并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2) 申請雙邊研讨會項目須提交英文申請書(模闆見附件2)作為中文申請書附件提交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同時,項目申請人須提供中日參會人員名單,申請在日本召開的雙邊學術研讨會隻要求中方組織者一人填寫中文申請書。
(二) 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确認後,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版。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項目獲批準後,需将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版申請書嚴格保持一緻。
(三) 項目申請接收
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9月3日16時。我校系統提交時間需提前一周。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将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緻電項目聯系人。
五、 拟批結果公布
2022年1月将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拟批準資助通知。
六、 項目聯系人
中方聯系人:唐克雙
電話:010-6232 8404
郵箱: tangks@nsfc.gov.cn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日方聯系電話:03-3263-1755, 2367, 1860
日方聯系郵箱: kenkyouka13@jsps.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