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海南自貿港研究優秀成果獎評獎申報工作正在進行之中,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參評範圍
1.海南自貿港研究優秀成果獎面向全國。我國公民或組織,在2018年4月13日(含)至2021年6月1日(含)公開出版或發表的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區)研究的專著、編著、論文、研究報告等;未發表但被地廳(司局)級以上決策部門采用、推廣或被副省部級(含)以上領導批示的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建設的研究報告等社會科學成果;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有重大參考和啟迪的其他成果。符合規定均可申報評獎。
2.公開出版的專著、編著以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刊發的論文、研究報告以出刊時間為準,内部研究報告以其被有關決策部門采用、推廣的時間為準。
3.已獲得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創新獎和海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成果,不再列入申報範圍。
4.成果學科分類為:①馬列·科社·哲學,②經濟學,③法學·政治學·社會學,④曆史學·民族學·宗教學,⑤語言文學藝術·新聞學,⑥教育學·心理學,⑦管理學·新興交叉學科。
二、獎項設置
本次評獎設專著獎、編著獎、論文獎、研究報告獎四類獎項,每類獎項分别設一等獎、二等獎及三等獎,對于特别優秀的成果可授予特等獎。總獲獎數控制在60項以内。對獲獎作者頒發證書和獎金,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獎金分别為8萬元/項、6.5萬元/項、3.5萬元/項、1.5萬元/項。
三、申報辦法
1.評獎辦公室不直接受理成果申報。我校申報的成果一律由社科部彙總審核合格後統一報送。
2.多人合作的成果應由主編或第一作者牽頭申報,填寫成果作者最多不得超過5人(如作者不止5人,加注“等”字)。以單位或課題組署名的集體成果,必須由單位負責人或課題組組長牽頭申報。申報數量不限。
3.參評成果不得多渠道申報,一經發現多頭申報評獎委員會即取消申報資格。
4.申報評獎須按要求填報《海南自貿港研究優秀成果獎評獎申報表》(附件2)(一式10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一律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并報送成果(專著、編著均為原件,一式5份;研究報告、論文,報送原件1份,複印件3份)。
5.所有申報材料不退還成果申報人。
四、時間安排
成果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有意申報者請在本周五(5月21日)16:00之前将申報成果的基本信息(包括申報者姓名、申報成果名稱、申報成果類别、發表/使用單位、發表時間等)報送至本單位科研秘書,以方便社科部及時掌握動态,做好下一步工作。謝謝配合。
未盡事宜,請參看附件1:關于開展海南自貿港研究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的通知。
紙質材料報送地點:津南校區綜合業務西樓308(受人手與時間所限,八裡台校區不受理報獎材料)
聯系人:宮立傑
聯系電話:23503554 13672060382
社科部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