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旨在支持自願來華開展研究工作的外國優秀科研人員,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内自主選題,在中國内地開展基礎研究工作,促進外國學者與中國學者之間開展長期、穩定的學術合作與交流。
一、項目說明
(一)項目類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包括以下3個層次:
1. 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
2. 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
3. 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
(二)資助領域和申請代碼
數理科學、化學科學、生命科學、地球科學、工程與材料科學、信息科學、管理科學、醫學科學。申請代碼1須根據研究内容選擇對應的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三)資助強度
資助資金為直接費用。
1. 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20萬元/年/項。
2. 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40萬元/年/項。
3. 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80萬元/年/項。
(四)資助期限
1年期項目起止時間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年期項目起止時間為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實施方案》,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
1. 取得博士學位6年以内(2015年1月1日後取得);
2. 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或者博士後研究工作經曆;
3. 保證資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
4. 确保在中國工作期間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自然科學基金的各項管理規定。
(二)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
1. 取得博士學位15年以内(2006年1月1日後取得);
2.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
3. 具有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
4. 保證資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
5. 确保在中國工作期間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自然科學基金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
2. 應當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國際影響力;
3. 保證資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
4. 确保在中國工作期間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自然科學基金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限項申請規定
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同層次項目僅能獲得1次資助。
(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申請人,同年申請或者正在承擔合計限1項,申請當年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包括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
(三)以下人員不得申請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過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包括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的。
(四)以下人員不得申請外國優秀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過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包括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的。
(五)以下人員不得申請外國資深學者研究基金項目: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過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的。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内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申請語言為英文或中文。
3. 申報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英文版在線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為申請人與依托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
合同(協議)應該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内容:
(1)依托單位提供申請人項目實施期間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條件;
(2)明确申請人在依托單位的工作時間;
合同(協議)需要申請人本人簽名,依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編制項目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版。項目獲批準後,需将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緻。
依托單位需在提交本項目申請前完成一年一度的《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項目申請承諾書》上傳工作(請參照《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三)項目申請接收
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30日16時(北京時間)。我校系統提交時間需在2021年6月23日中午12:00前。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曲海波,張琳
電話:+86-10-62325793/6943/7219/7001
傳真:+86-10-62327004
Email:fis@nsfc.gov.cn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