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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荷蘭研究理事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發稿時間:2021-05-27 10:58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荷蘭研究理事會(NWO)的雙邊合作協議,2021年度雙方将共同資助中國與荷蘭科研人員之間的合作研究項目。

  一、 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2021年度資助領域為“Towards more sustainable and social local energy systems”,具體領域說明詳見附件1“資助領域說明”部分。

  (二)申請代碼。

  申請代碼1須選擇E06、E08或G0411。未按要求填寫申請代碼1的申請将不予受理。

  (三)資助規模。

  拟資助的項目數量不超過2項。

  (四)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不超過40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五)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 申請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荷方申請人應符合NWO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WO提交申請。單方提交的申請将不予受理。

  (三)中方團隊應至少含1個國内合作研究單位,同時國内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企業或社會機構視作國内合作研究單位)。

  荷方團隊至少含2個研究團隊,以及1家企業。

  (四)合作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合作和優勢互補。

  (五)關于申請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本項目屬于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2項的範圍。

  (四)申請代碼1選擇管理科學部申請代碼的申請人,需符合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科學部項目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聯合限制申請的有關規定,詳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97/。

  (五)《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内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NWO(中荷)”,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3. 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實行定額補助的資助方式。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内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财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科金發财〔2019〕31号)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4.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合作雙方共同撰寫的英文申請書(模闆見附件2)。中英文申請書的基本内容須保持一緻。

  合作協議(模闆見附件3)。中荷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訪計劃及知識産權等問題達成一緻,并簽署合作協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5. 中方申請人應遵守國家關于科學數據管理的法律法規,認真閱讀附件1中“關于數據管理的說明”,在與荷方協商一緻的基礎上撰寫本項目英文申請書中的數據管理方案(DMS)。

  6. 項目獲批準後,項目負責人應遵守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受資助項目論文開放獲取的有關要求。本項目合作論文的開放獲取要求詳見附件1中“關于開放獲取”的說明。中荷雙方申請人需認真閱讀相關要求,就本項目合作論文出版事項協商一緻後提交申請。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版。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項目獲批準後,需将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緻。

  (三)項目申請接收。

  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16時(荷方申請截止時間為51114時)。我校系統提交時間截止至5月8日。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将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緻電項目聯系人。

  五、結果公布

  2021年底将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審批結果。

  六、項目聯系人

  中方聯系人:徐進

  電話:+86-10-62325351

  Email:
xujin@nsfc.gov.cn

  中方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書過程中如遇到技術問題,可聯系自然科學基金委ISIS系統技術支持。

  電話:010-6231 7474

  荷方聯系人:Berry Bonenkamp, Maaike Spiekerman

  電話:+31 (0)70 349 44 16, +31 (0)70 349 40 94

  Email:
nsfc-nwo@nwo.nl


  附件:

  1. 申請說明

  2. 英文申請書模闆

  3. 合作協議模闆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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