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雙邊合作協議,2021年雙方共同資助“中歐人才項目”,着眼未來合作,面向國際人才培養。
一、 項目說明
(一)合作内容。
本項目支持中國研究人員加入已獲得歐洲研究理事會(ERC)資助的歐盟項目團隊進行3至12個月的研究訪問(同意接收中國研究人員的項目清單見附件1,根據歐盟法律要求,附件1中未提供歐方聯系方式,有意向申請本項目的申請人可以郵件向項目聯系人索取歐方聯系方式)。
(二)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不超過3萬元/項(直接費用),僅限經費預算表格中的第9項“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欄,無間接費用,主要用于中國研究人員訪歐的國際旅費(機票為經濟艙)。中國研究人員赴歐期間的日常生活費用與研究經費由歐盟項目團隊支付。
(三)資助期限。
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申請人最遲應于2022年2月赴歐盟開展研究訪問。
二、 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須具有博士學位,并且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資助期限3年及以上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者(在研項目的主要參與者作為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并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
(二)申請人應聯系同意接收中國研究人員的歐盟項目團隊,就訪問時長、研究内容、赴歐期間日常生活費用及研究經費等内容達成一緻,取得對方項目負責人簽字确認的接收函(參考範本見附件2)。
(三)關于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一)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制。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中歐人才項目,合計限1項。
(四)更多關于限項規定的說明,請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報要求
(一)在線填報路徑。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 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ERC(中歐)”,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在線提交附件材料。
申請人須上傳歐盟項目團隊同意接收中國研究人員的接收函掃描件(參考範本見附件2),内容需涵蓋訪問時長、研究内容、研究及日常生活費用安排等,并由歐方項目負責人簽字确認。
(三)報送材料。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确認後,應于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參照《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并在線提交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材料。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5月19日16時。本校系統提交時間截止至5月13日中午12:時。
項目獲批準後,将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緻。
注: 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将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緻電項目聯系人。
五、結果公布
2021年7月将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審批結果。
六、聯系方式
中方聯系人:申 潔
電 話:010-6232 7017
Email: shenjie@nsfc.gov.cn(請聯系此郵箱咨詢歐方聯系方式)
中方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書過程中如遇到技術問題,可聯系ISIS系統技術支持。
電話:010-6231 7474
附件:1. 同意接收中國研究人員的歐盟項目清單
2. 接收函範本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1年2月22日